简单的债权转让合同5篇

2021-06-01 法律职业资格(法考) 阅读: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简单的债权转让合同5篇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简单的债权转让合同5篇(一)

  甲方(债权出让人):

  乙方(债权受让人):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 某某 公司拖欠甲方 款共计 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简单的债权转让合同5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年____月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截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甲方欠乙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丙方欠甲方的债务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现甲乙丙三方就各方之间的债务清偿问题相互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对丙方的债权中的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此项债权。

  二、上述第一条中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乙方将其对甲方的债权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予以抵偿。

  三、上述债权转让后,乙方取代甲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的债权,享有法律规定的债权人的相关权利,丙方直接向乙方偿还债务,承担法律规定的债务人的相关义务。

  四、丙方同意在本协议上签字以确认知悉上述甲乙双方对上述债权的转让事宜。

  五、经上述债权转让和债权抵偿后,甲方与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将抵销人民币____ ___万元,抵消后乙方享有对丙方人民币__ ____万元的债权。

  六、本协议的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简单的债权转让合同5篇(三)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授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房东(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必须按照转让费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同样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10%作为违约金。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简单的债权转让合同5篇(四)

  转让人: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 (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地址:

  受让人: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鉴于:

  1、甲方已合法受让xxx资产管理公司xxxx办事处转让的债权包(见甲方与xxx资产管理公司xx办事处的债权转让合同及附件),取得了该债权包中债权人的地位;

  2、甲方对该债权包中的债权享有法律意义上的完全的处置权;

  3、在甲方上述受让的债权包中有对xxx公司的债权,共计x笔,其中x笔债权本金共计xx元,利息xx元,拟对外转让;

  4、甲方受让的债权包中享有的对xxx公司的x笔债权、共计本金xx元、利息xx元之部分,乙方有意受让。

  甲乙双方就甲方债权转让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签订本约定:

  一、在此《债权转让意向书》签署后,甲方保证其对xxx公司xx笔债权共计xx元(其中本金xx元,利息xx元)享有完全的债权。该部分债权不存在:(1)设定质押、抵押;(2)该债权的债务人可向甲方主张抵销或抗辩;(3)或任何其他第三人对该债权享有权利——等瑕疵。

  二、上述债权存在担保的,甲方应保证该担保不存在瑕疵,即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法有效、担保物存在、可实现担保权等。

  三、上述债权不存在可能影响到债权转让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或存在此种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可能性。

  四、甲方将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向乙方披露该债权情况。

  五、甲方应保证其向乙方所提供的与该转让债权有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误导、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如因甲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债权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凭证、合同、转让协议等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等副本资料等承担保密义务。

  七、甲方应保证乙方拥有实现该债权的资格。

  八、甲方承担该债权转让通知的义务。

  九、甲方负责向法院申请办理债权申请执行人变更事项。

  十、双方协商债权转让价格在人民币xxx万元—xxxx万元之间,具体的转让价格由双方进一步协商,并在正式的债权转让合同中确定。

  十一、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简单的债权转让合同5篇(五)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2、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3、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4、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5、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权利。

  6、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7、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8、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9、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风险揭示

  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

  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XX种费用之可能;

  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并与甲方、丁方签署本协议。

  6、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7、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8、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其他权利;

  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9、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10、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转让标的

  1、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2、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4、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5、在向乙方交付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6、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1、转让基准日起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权利;

  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

  ③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则,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2、转让基准日之前,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贷款剥离银行;

  相关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

  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7、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8、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9、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第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转让价格

  1、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元转让给乙方。

  2、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价款支付

  1、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1、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2、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交于甲方。

  3、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借款协议》;

  《担保协议》;

  《放款凭证》;

  《债权转让协议》;

  《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4、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5、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7、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8、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资产转让通知

  1、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2、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依法清收保证

  1、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3、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税费负担

  1、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密

  1、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2、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法院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后六十天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裁决。

  第十九条完整协议

  1、完整协议

  本协议为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来往通信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变更、修改或补充

  1、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三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附件

  1、本协议包括以下

  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

  附件二《资产证明文件清单》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1、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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